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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夫妻相互投靠落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日期:2022-02-10]   来源:海口市民政局  作者:海口市民政局   阅读:3624次

办理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交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登记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记录、或亲子鉴定证明。
迁往乡村还需提交村民小组、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

落户人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小编提示:取消办理夫妻投靠业务中“市外夫妻投靠需结婚登记满一年”的限制条件。

海口夫妻相互投靠落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椰城警民通微信公众号,选择户政服务事项,点击“不见面审批”(如有提示应进入“个人中心”完成身份认证),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上传申办材料、选择所属区域和所属派出所、输入登录密码,点击“确定”,进入不见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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