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高校读书,原属海南高校大学生集体户,2018年4月22日后迁户口到工作单位集体户,是否符合限购政策?
答:已毕业且在海南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工作的大学生,户口在单位集体户的可以视为本省户籍,购房执行本省户籍居民限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