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的发布,海南自贸区(港)的税收优惠、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便利等系列政策越来越明确,必将吸引一大批境内外金融机构入驻海南。对于私募基金而言,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从工商注册到基金协会备案,进一步了解海南私募基金。
海南自贸港金融基金相关政策体系
■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 2020年6月2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 2020年6月2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 2020年7月31日,海南省税务局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税收优惠
一、私募基金相关政策
海南自贸港将现有的政策和基金的特点相结合,制定了私募基金的相关税收政策。详情如下图:
◆ 股权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含股权、创投)
1.增值税:3~6%
2.VC企业所得税:15%
3.PE企业所得税:25%
4.个人所得税:15%
◆ 创投类有限合伙基金
有限合伙属于经营所得,享受个人所得税15%,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社保6个月且12月份
2.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3.年收入30万元以上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有限责任公司)
1.增值税:3~6%
2.企业所得税:25%
3.个人所得税:15%
4.印花税:0.025%
备注:政策中明确创投类可以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并未明确证券类企业也可以享受。但在封岛运作进行统一后证券类公司的25%税率,也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率15%的优惠。
二、产业政策
1、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鼓励类产业:
一.在海南2025年封岛运作之前,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仅限于鼓励类产业企业,2025年之后,会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二.鼓励类产业由三部分组成: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
■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
■ 海南自贸港新增鼓励类产业目录(暂未发布)
2、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3、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
三、税收优惠政策
◆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要求:
社保6个月且12月份
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年收入30万元以上
高端人才:1.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2.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海南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施动态调整)。
紧缺人才:应当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行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范围。(详见《海南自由贸易港行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2020年版)》)
享受优惠政策的所得范围: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纳税人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 LP所得税优惠政策
海南的经营所得税率为15%,LP所得税在海南如果定义成为经营所得,那么税率同样适用于15%。去年2019年税务总局出的8号文,关于鼓励创投行业的文件是20%,如果不是备案为创投,在有些地方是35%。
◆ 增值税优惠政策(三亚市)
增值税划分为两大部分,其中50%为国家,50%为地方。地方里面15%为海南省,35%为三亚市。三亚市把35%的增值税用作对公司进行奖励,该政策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按月进行奖励,而非按年。把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这两个数据进行叠加,15%里面的4.2%也同样享受这个政策,到最后税负可达到10.8%。
海南私募基金工商注册攻略
2017年6月13日,海南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期间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专项整治的名义,在海南全省禁止注册“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等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范围,实际上是在全省范围内“叫停”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企业的注册。
直到 2019年5月8日,海南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基金企业登记和监管工作暂行办法》后,海南私募基金工商注册开始有序有条件的放开。本文这里不多做展开,仅仅对海南自贸港工商注册与其它 省份及自贸区不同的地方做出一一说明。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企业经营范围
根据办法规定:私募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可以登记为:从事对上市企业或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及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上述经营活动);基金管理企业经营范围可以登记为:受委托管理基金企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上述经营活动)。
我们可以看到,海南工商登记管理人与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与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七)》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的要求并不完全一致。但在实践中,我们并没有碰到过基金协会否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企业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的意见,事实上近期顺利通过基金协会审查备案的企业的经营范围也没有被要求整改。
二、注册的前置要求
根据办法规定,事实上在海南注册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满足2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无需全部满足)
1.由省直相关职能部门或市县人民政府对于符合本部门、本地区经济发展需要的基金企业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推荐函。
2.注册地在海南指定区域。目前海南明发文件同意注册地的有:三亚市的“三亚·亚太金融小镇”、位于琼海市的“博鳌基金小镇”、位于澄迈的“海南生态软件园”。但我们预计很快就会逐步开放的位于海口“江东新区”及其它园区的注册。
注意:按照上述条件2选择注册地的,请注意实际办公地址与注册地不一致的问题。
三、注册方式
海南所有企业均需要下载“海南e登记”APP,从核准名称到最终取得营业执照(证照需要在柜台领取)均在“海南e登记”平台办理,不接受线下业务。对于外国投资者无法提供使(领)馆认证文书的,经海南国际经发局等招商团队为其出函说明的,实行容缺受理登记。外国投资者持合伙人护照复印件办理注册登记,合伙人在我国没有出入境记录的,可由该外国投资者替代其合伙人在护照复印件上作出相应承诺办理登记。
基金管理人备案攻略
随着国家对私募基金由”鼓励“变为”审慎监管“后,尤其是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2018年12月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后,私募基金管理人新备案进入历史低潮,整个2019年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的人数少只有少,但我们明显感觉到2020年以来,对私募基金备案开始有序有尺度的放松。
一、注意主营业务清晰,不得存在业务冲突
基金协会对于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融资租赁、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的申请机构不予登记。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基金协会的审核员不但对申请机构进行业务冲突审核,对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从业履历也会冲突审核。
二、资金来源合法可靠
作为必要合理的机构运营条件,申请机构应根据自身运营情况和业务发展方向,确保有足够的实缴资本金保证机构有效运转。相关资本金应覆盖一段时间内机构的合理人工薪酬、房屋租金等日常运营开支。
针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收资本/实缴资本未达到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25%的情况,协会将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别提示,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中予以公示。
简单来说:
1.公司的资金来源需要穿透性审查(即便是合法来源,资金来源也不能来自上述1所述行业,当然国企除外)。
2.注册资本不宜太高(建议1000万元以内)。
3.注册资本即便认缴也要有充分理由说明未来认缴部分如何保证。4.实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25%。
三、高管及从业人员要求
1.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从业人员均应当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证券类全部都要有,股权类高管至少2人有,但无论是股权类还是证券类法定代表人、风控负责人、投资负责人必须有从业资格)
2.法定代表人可以兼职但不得在上述1情况兼职或在及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兼职,投资总监虽然能兼职但最好不要兼职,风控总监千万不要兼职。
3.申请机构员工总人数不应低于5人,申请机构的一般员工不得兼职。
4.高管从业履历真实可信,不但需要上传在申请机构的社保,还要上传与履历一一对应的社保
5.审查尺度及从业履历要求:风控负责人>投资负责人>其它高管>法定代表人>一般从业人员,简单来说就是风控负责人最重要,要求也最高。
其他注意事项
一、未来监管规定甚至备案规定可能会发生变化
2020年9月11日证监会发布了《 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到2020年10月10日)虽然这个法律文件还没正式出台,但值得高度注意其几个监管变化。
1.要求私募基金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在同一省级、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域内。
2.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添加“私募”二字。
3.再次明确禁止明股实债,但提出PE可提供1年期以下借款或担保。
二、选取律师事务所一定要网站核查黑名单
选取律师事务所不宜盲目选择“大所”,应先登录基金协会官方网站查询律师事务所是否被挂入“黑名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规定:律师事务所的经办律师累计为两家及以上被不予登记机构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法律服务,且出具了肯定性结论意见的,出于审慎考虑,自其服务的第二家被不予登记机构公示之日起三年内,协会将要求由该经办律师正在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法律服务的申请机构,提交现聘律师事务所的其他执业律师就申请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项出具的复核意见;该申请机构也可以另行聘请其他律师事务所重新出具法律意见书。同时,协会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经办律师任职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累计为三家及以上被不予登记机构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法律服务,且出具了肯定性结论意见的,出于审慎考虑,自其服务的第三家被不予登记机构公示之日起三年内,协会将要求由该律师事务所正在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法律服务的申请机构,重新聘请其他律师事务所就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项另行出具法律意见书。同时,协会将有关情况通报所涉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
简单来说:无论申请机构是否达到备案登记标准,但聘请2家不予登记律所的,需要再找一个律所核查,聘请3家不予登记律所的,必须换掉重做。
海南自贸港的建设是国家战略,由中央层面的意志进行推动,公司落户海南,需要尽早行动。海南自贸港企业入驻公共服务平台经常对内地的投资者提及,及早布局海南,竞争小,进入成本越低,机会越多。